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15810923658 15810923658
认证业务
联系我们

北京博元联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 15810923658

在线客服一 在线客服二

手机:15810923658(微信号)

邮箱:byiso9000@163.com

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定路20号东方燕都1-417(邮编:100013)

相关业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相关业务
软件企业认定
2009年08月1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博元联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分享到:

【企业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企业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认定需网上填报;

2.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填写申报表。   

【申请企业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打印并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3.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二份,加盖财务或公章;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开发合同等复印件各二份;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6.提供占全年总收入35%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清单二份(列出的清单中自产软件销售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总金额的50%以上),

7.大专以上人员的名单二份,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专业专注,全程无忧;官网查询,放心选择。

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更经济、更便捷、更满意的IT行业资质认证服务。

始终着眼于客户和社会的需求和期望,IT行业资质认证首选的便捷服务提供商。


更多关于
CMMI认证
ISO认证IT行业资质认证,敬请详询15810923658(微信同号)